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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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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推動建置產業關鍵人才職能基準 有效培訓產業人才

日期:103-02-14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4)日主持「行政院人才政策會報」第3次會議時表示,行政院將推動建置我國產業關鍵人才職能基準,希望藉此減少產、學、訓、用之間的落差,讓臺灣的產業人才培訓更為有效。

江院長在聽取勞委會的「建置產業關鍵人才職能基準」簡報後表示,經過討論,行政院決定推動建置產業關鍵人才職能基準,請勞委會參酌與會首長及委員的意見修定報告後,儘速研擬「職能發展與應用推動方案」,並報院核定。

江院長進一步表示,勞委會將擔任該方案的主政機關,並投入經費協助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公、協會,就建置職能基準儘快擬定時程與進度。此外,他將指定政務委員,邀集相關部會召開會議,先界定各年將逐步建立之職能基準,再由勞委會督促各相關部會一起來推動。

勞委會表示,在建立產業所需人才的各種職能標準方面,勞委會參酌國外經驗,需要產業界從需求者的角度參與;因此,勞委會將召開座談會,凝聚社會各界的共識,並依據各產業領域,建立各產業勞動力職能發展小組,未來也將積極修訂職業訓練法、工商團體法,並與教育部共同訂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促使技職教育與職業訓練接軌,以培養符合我國勞動市場所需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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