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陳冲今(9)日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已於昨日經總統公布,衛生署及農委會等相關部會應確實依照修正條文、立法院4項附帶決議以及參考國際Codex標準、國人膳食習慣等,同步辦理相關規範包括訂定安全容許量及強制標示規範等,農委會也應依照「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做適當處理,嚴格執行「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政策目標,讓消費者安心。
陳院長是在行政院會聽取衛生署及農委會「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後牛肉管理措施規劃」報告後,做以上指示。
陳院長同時指示相關部會在執行期間應加強宣導並廣泛收集民眾意見及專家建言,原來規劃的社區宣導工作也應持續辦理。相關措施執行一段期間後,如有檢討必要,請衛生署配合農委會等單位提出報告。在對外關係部分,陳院長也指示衛生署、農委會、經濟部及外交部應密切聯繫,務必注意包括對WTO等國際組織通報的法律效果。
衛生署表示,衛生署將於總統令公布「食品管理法」修正案後辦理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及強制標示等公告。衛生署現已召開專家會議,將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及國人膳食習慣,建議萊克多巴胺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為10ppb,在強制標示方面,未來將規定包裝、散裝及供飲食場所全部加標「牛肉原料原產地」。
農委會表示,農委會將修正95年動物用禁藥公告,開放乙型受體素(瘦肉精的一種)作牛隻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但仍不准使用於豬隻及其他畜禽,解禁並達成「牛豬分離」的政策目標。此外,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在未取得動物用藥品許可證前,國內牛隻仍不得使用萊克多巴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