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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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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高中職齊一學費,以排富為前提,全面涵蓋3個年級

日期:99-06-07

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今(7)日強調,教育部推行「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方案」,行政院吳院長的態度自始至終即以排富為前提,並在經費許可的範圍內即早推行;同時吳院長也強調本方案不以「試辦」方式進行,而是提早實施,且全面涵蓋三個年級。

江啟臣表示,評估國家財務情況後,基於顧及就學機會平等與扶助弱勢順利就學等考量,行政院採取「經濟弱勢優先,3個年級同步,逐年擴大辦理」原則辦理。

江啟臣表示,吳院長堅持以排富為前提,主要是因為社會上有些高所得的家庭,應排除在補助之外,才能讓教育資源發揮最大效益,以符社會公義。

江啟臣表示,自99學年度起,就讀私立高中職一、二、三年級及私立五專前三年學生,家戶年所得在60萬元以下者,學費比照公立高中職及公立五專前三年標準收費,差額由政府補助;100學年度起則擴大至家戶年所得在90萬元(含)以下者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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