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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保全業法」第10條之1修正草案
日期:105-09-29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29)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保全業法」第10條之1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表示,為因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於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全文,並將名稱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因此擬具「保全業法」第10條之1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為於第1項第2款增列曾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罪,為保全人員之消極資格,以資適用。(撰稿:石婉婷,電話:02-234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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