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3)日通過主計總處編具的「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武漢肺炎疫情蔓延全球,特別感謝立法院朝野委員共同支持,於前天三讀通過特別條例修正案,今日追加預算案通過後,將立即送請立法院審議;明日也將至立法院進行報告並備詢,請相關部會妥為準備,積極與立法院溝通協調,早日通過該追加預算案。
蘇院長指出,由於疫情緊急,在追加預算案尚未通過前,依特別條例第11條規定,相關經費報經行政院同意,可先行支付部分經費,也請各部會積極辦理相關紓困工作。
主計總處表示,該追加預算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歲出部分計編列1,500億元,包括: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列1.6億元,主要係辦理居家隔離及檢疫者自有門號定位追蹤及各類防疫簡訊發送費用等。
(二)內政部編列3.7億元,主要係辦理國境入出境查驗人流管理及提供居家檢疫者服務等。
(三)教育部編列23.5億元,主要係補助運動事業及體育團體營運成本、擴充各縣市教育網路中心等骨幹網路頻寬暨設備、補助社區大學等教育產業減輕營運負擔與紓困等。
(四)經濟部編列774.4億元,主要係辦理受疫情影響製造業、商業服務業與會展產業等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企業貸款融資保證及利息補貼、刺激國內民眾消費措施、補貼受疫情影響之產業、事業或機構用戶營業用水電費等。
(五)交通部編列131.3億元,主要係辦理受疫情影響之旅行(宿)業、觀光遊樂業、計程車、遊覽車與客運業等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擴大補貼航空業及機場業者之降落費、土地房屋使用費、權利金及貸款利息等。
(六)農業委員會編列19.8億元,主要係辦理農漁畜業者紓困利息補貼、農漁畜產品海外市場拓銷與分散市場、補助受疫情影響農漁業之薪資、營運資金、生產資材及運銷等。
(七)衛生福利部編列198.3億元,主要係發給醫療(事)機構與相關人員獎勵及津貼、接受隔離、檢疫者及其請假照顧之家屬防疫補償金、徵用及採購防疫物資、加發關懷弱勢生活補助、辦理病患隔離收治、集中檢疫場所維運及增設等。
(八)文化部編列32.2億元,主要係辦理藝文艱困事業之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措施、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方案等。
(九)財政部編列5億元,主要係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營運紓困措施。
(十)勞動部編列310.2億元,主要係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與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等。
二、以上歲出所需財源1,500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