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陳建仁今(4)日於行政院會表示,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月退休金(俸)已分別於107年、111年調升3%、2%。鑑於近2年物價指數上升速度較以往快速,行政院已先行與考試院溝通,並在今(113)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科目下,匡列44億元預作準備。如達到法定啟動定期退撫給與調整條件時,將由銓敘部、國防部與教育部共同組成專業評估小組擬具相關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並由行政院及考試院會同核定公告;後續如有啟動調整,會溯及自今年1月1日起調整。
陳院長指出,為感謝所有現職及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對於國家的付出與貢獻,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自107年至今已調薪3次,分別是107年、111年及今年各調增3%、4%及4%,實質提升累計約為11.4%;至於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月退休金(俸)則於107年調高3%,在歷經同年年金改革及法律明定與現職人員待遇調整案脫鉤後,另於111年調升2%。
陳院長表示,依據現行規定,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月退休金(俸)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或至少每4年,應由主管機關,包括銓敘部、國防部與教育部,共同組成專業評估小組擬具相關調整方案。
陳院長指出,鑑於近2年物價指數上升速度較以往快速,行政院已先行與考試院溝通,並在113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科目下,匡列44億元預作準備。於達到法定啟動定期退撫給與調整條件時,即應儘速由銓敘部、國防部與教育部組成專業評估小組,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後,擬具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月退休金(俸)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分別依權屬函報考試院或行政院,並由兩院會同核定公告。後續如有啟動調整,會溯及今年1月1日起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