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26)日與歐洲經貿辦事處、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共同舉辦「禁止酷刑國際研討會」,邀請國際人權專家Jens Modvig博士及Dainius Pūras博士蒞臨主講,期盼借鏡國際實踐經驗,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讓「酷刑、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在台灣歸零。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致詞時表示,今(26)日是「國際聲援酷刑受害者日」,舉辦本次研討會別具意義。他引述前聯合國秘書長安南的話:「這是我們向那些經歷過難以想像事情的人表示敬意的一天。這是世界大聲譴責無以言喻事情的機會。早就應該有一天來紀念和支持世界各地眾多的酷刑受害者及生還者。」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明定「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其宗旨是保障個人的尊嚴和身心健全,國家有責任透過必要的立法及措施保障每個人免受身體痛苦及精神痛苦的行為,尤其應特別關注被拘留、監禁等遭剝奪人身自由者,及教育和醫療機構內的兒童、學生和病人。
羅政委指出,行政院已於2020年將「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此外,監獄行刑法也於2020年大幅修正,提出相當多改革措施,其中包含設立監所外部視察小組,透過外部專家的參與來察覺監所內相關人權問題,以促進監所制度的改善,讓受刑人的相關處遇及人權狀況獲得改善,均展現台灣對於防範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決心及努力。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任委員致詞時表示,《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提到締約國應指定或設立一個或多個獨立的「國家防制機制」(NPM),負責在國家層級推行酷刑防範工作。該會已於2021年啟動國家防制酷刑機制訪視試行計畫,訪視法務部矯正署及衛生福利部所屬8家少年矯正機關及兒少安置機構。此外,人權會也進行多次內部講習及培訓工作,包括將於後(28)天邀請2位專家,以及下個月邀請法國執行NPM的監察官來台進行內部訓練,期待發展及建置適合台灣的NPM機制。
研討會第一場次邀請曾任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主席的Jens Modvig博士主講「禁止酷刑公約之推動與國際實踐」,他分享聯合國對於酷刑的定義、原則以及防範酷刑的方式等機制,並提出其他國家推動酷刑防範和支援酷刑受害者復原的良好實踐經驗,同時也肯定台灣已就禁止酷刑公約提出草案及擬定NPM機制。
第二場次邀請聯合國前任身心健康權問題特別報告員Dainius Pūras博士主講「保護健康照護與社福機構之住民免於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他從精神醫學歷史出發,以其在蘇聯政權統治時期之立陶宛擔任精神科醫師的經歷,分享精神醫療環境中的不人道處遇與強制性措施等違反人權的作法、WHO會員國的良好典範,並以過去任職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的經驗,呼籲各界持續關注精神醫療體系中強制措施與違反人權處遇的議題。
第三場綜合座談由羅政委主持,內政部、法務部及衛福部分別分享我國現行推動禁止酷刑相關業務的現況,並藉由與2位國際人權專家、現場各界參與人員的交流對話,汲取國際推動禁止酷刑公約的寶貴經驗及各界意見,以作為未來我國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或執行該公約相關規定的基石。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表示,我國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中,不僅將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列為行動項目,更規劃藉由積極推動人權教育,深化公眾對於人性尊嚴、生命權、反酷刑及禁止非人道處罰、平等不歧視等議題內涵的認識及尊重,希望藉此研討會提供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對話平臺,促進對公約內涵的瞭解及借重國際實踐經驗,共同消弭國內可能發生的「酷刑、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
今日研討會與會貴賓包含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任委員、鴻義章委員、歐洲經貿辦事處高哲夫處長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徐偉群理事長、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教授、各部會代表、民間團體等200餘人踴躍參加,互動熱烈,活動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