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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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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尊重多元意見 審慎處理食安各項訴求

日期:104-12-12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衛福部與法務部於今(12)日共同接受「1212萬人捍衛食安大遊行」代表陳情書,針對遊行訴求,已現場回應說明,溝通過程中提到地方稽查人力及檢舉獎金適度增加等涉地方政府權責部分,也將轉請地方政府參考。此次民眾自行發起關心食安的遊行,過程理性平和,行政院表達肯定並會持續與民眾攜手共同守護食安。

行政院表示,遊行團體在網路及現場提出的訴求包括「修改食安法、頂新案退回更審重啟調查、建立食品源頭履歷、所有經營食品廠商須提撥一定比例基金成立食安基金、中央主管機關食品部門之官員與三等親內不得有經營食品產業的背景、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跨國食安偵查機制,即時並主動協助司法機關進行調查、中央主管機關應立即勒令違反食安法的食品業者停止販售所有食品、傳播媒體不得接受違規業者的任何廣告託播、中央主管機關應扣押經判決有罪定讞的食品業者不法所得,並勒令不得再從事與食品相關產業、所扣押不法所得應使用於因雇主觸法破產倒閉以致權益受損勞工的代位求償機制」。

行政院強調,近3年已修正5次「食安法」,除加重罰則外,也納入多項重要管理措施,包含強化食品供應鏈的源頭管理及追溯追蹤制度等,「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也依法成立並運作順暢。另外,頂新案一審判決無罪,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補強頂新涉嫌違法事證,已於10日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審判決,以罰當其罪、彰顯正義。

行政院表示,現行違反食安法的產品,皆需立即下架且不得販售;有關衛福部人員不得有經營食品產業背景的要求,公務人員服務相關法規已明文規範,依法辦理。有關我國與他國建立辦案協助機制的訴求,政府已與美國、南非、菲律賓等國及中國大陸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議,越南雖非簽屬國家,為釐清越南輸臺油品的合法性,已透過外交部向越南官方請求協助調查,越南官方均有相關回應,也出具「大幸福公司」相關證明;內政部警政署並已建立10個駐外警察聯絡官駐點,以協助各機關辦案請求。

行政院指出,有關訴求所提及違反食安法的食品業者應立即勒令停止販售「所有」食品、且傳播媒體不得接受其「任何」廣告託播,是否有違反比例原則;食品官員三等親內不得有經營食品產業的背景,及所扣押不法所得,應使用於因雇主觸法破產倒閉以致權益受損勞工的代位求償機制,因涉及多層面法令規定,行政院將持續督導協調各權責機關檢視相關規定,審慎處理。

行政院表示,民主社會的可貴在於表達多元意見,政府施政的措施相當重視與人民意見溝通,藉由多元意見省思相關施政,以增進人民福祉,這也是政府最重要的責任。希望各界與行政院共同支持司法審理公開透明,政府也保證持續掃除黑心食品,請各界支持並共同為我國食品安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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