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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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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馬政府組織再造公務員不減反增及人事預算過高」之澄清說明

日期:101-11-01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政府員額已核實控管,無因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而有不當增員情形

中央政府用人係依總預算案所定之預算員額為據,100年度中央機關編列預算員額雖較97年新政府上任前增加3,660人,主要係因中央健康保險局於98年由事業機構改制行政機關,將原以事業預算編列之3,189人改為公務預算,臺北市、高雄市交通監理業務於100年移撥中央機關,將原為地方政府員額共計605人移至中央政府編列所致,並非中央政府另增加員額;另司法院應審判業務需要,依憲法增修條文「司法院所提年度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規定增加1,134人,如扣除以上非中央政府另增加員額及司法院增員之情形,行政機關員額不但未增加,反而減少1,268人。

目前中央政府刻正推動組織改造,除13個部會已按新機關組織架構啟動,2個部會將於102年1月1日啟動外,其餘尚有14個部會84項法案尚在立法院審議中,本院均係依據新機關的組織及業務職掌,重新釐定機關編制員額較組改前減少超過一成,實際預算員額之配置,雖未於短期內有明顯精簡,但已透過優惠退離措施精簡431人,所以中央政府機關並無因本院組織改造不減反增情形。

至報載政府人事費1.2兆元一節,按中央政府人事費,102年度編列數為4,206億元,占歲出1兆9,446億元之21.9%,較101年度之21.7%,微幅上升0.2個百分點,惟如與99年度之23%相較,則減少1.1個百分點,並未排擠公共建設預算。

未來本院仍將責成人事總處持續透過員額評鑑檢討新機關業務與人力磨合情形全面抑制員額不當成長,使各機關用人與資源配置受到嚴格檢驗,俾確保在全面提升各機關效能情形下,促使機關人力配置更臻合理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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