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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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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聽取「花蓮縣卓溪鄉新生段國有土地取締及復育成果」報告案

日期:99-05-13

行政院長吳敦義今(13)日在行政院會聽取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所提之「花蓮縣卓溪鄉新生段國有土地取締及復育成果」報告案後指出,本案凸顯出國有土地管理上的若干缺失,尤其是大面積非都市的國有公用土地,國有土地各管理機關應健全相關管理機制,並確實負起責任,不可任令民眾濫墾、濫伐及非法占用,如有發現不法,應比照本案強力執法作為,立即明快處置。
  
吳院長表示,本案遭濫墾的國有土地計57筆、107公頃,查獲盜採牛樟62.6噸,顯示人為破壞水土保持情形十分嚴重。惟已在各機關通力合作之下,以最短期間收回國有土地,並已完成初步復育,充分展現政府維護國土安全、掃除不法的決心,有效遏止濫墾、濫伐及非法占用國有土地,保障下游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此外,當地尚有9處礦場訴求其礦業權未被廢止,陳情持續採礦,此類情形並非個案,經濟部應依據國土保育政策,通盤檢討位於環境敏感地區的礦場存廢問題,以降低導致災害的風險。

吳院長強調,興利除弊是政府施政的首要目標。簡化行政效率、維護國土安全,讓民眾享有便捷與安心的生活就是興利;取締竊佔國土、打擊非法濫墾山林,確保河川中下游民眾的家園安全無虞就是除弊。本案經過多次協調溝通,並以堅定的決心貫徹執行而獲致良好成效,實為捍衛國土的典範,東部聯合服務中心高執行長揚昇的努力、林秘書長中森、高政務委員思博及經建會蔡政務委員勳雄的督導,都值得肯定並應予以獎勵。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花蓮縣卓溪鄉新生段國有土地原為前警備總部清水農場管訓場所,登記土地計228筆,面積1328.38公頃,臨近玉山國家公園,位置十分偏遠。94年間由國有產財產局移撥原民會使用後,屢遭非法濫墾、濫伐及占用。98年底經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查報,吳院長對此問題十分重視,特別指派高政務委員思博及經建會蔡政務委員勳雄共同召集「花蓮縣卓溪鄉新生段國有土地保安專案小組」,循違規查報取締、推動國土復育、妥善保育管理三階段推動。專案小組清查發現遭濫墾土地計57筆、107公頃,決定採取強力執法政策,在防汛期前完成移送法辦、拆除地上物、初步造林復育、管制進出及山林巡守等工作,目前各項工作已經如期完成。有關專案小組取締及復育成果,計拆除地上建物3棟、工寮及貨櫃12棟、灌溉設施21處,查獲盜採牛樟62.6噸,相關違法行為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在復育方面,已完成造林65.2公頃,預定於102年完成全面造林,原民會僱用當地原住民成立山林巡守隊,花蓮縣警察局恢復設置清水檢查所,林務局並封閉另一入口長良林道,以避免不法人士進入再度破壞山林。

  • 吳院長聽取「花蓮縣卓溪鄉新生段國有土地取締及復育成果」報告案  共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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