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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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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及「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

日期:110-03-11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人事行政總處簽陳文化部所擬「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及「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為彰顯對臺灣歷史與文學的重視,本次修正將「臺灣歷史博物館」和「臺灣文學館」的組織層級,由現行四級機構提升為三級機構,有助提升對臺灣歷史與文學的保存、研究、推廣等量能;更期待藉由這樣「升等」,文化部及兩個館能夠更加努力,讓臺灣人民對自己國家的歷史與文學故事,能有更廣泛的認識,也讓有臺灣價值的文學內容,更能走進國際舞臺、被世界看見。


文化部表示,為因應業務發展並提升臺灣史及臺灣文學研究量能,將優先推動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及國立臺灣文學館由四級機構提升為三級機構,因此擬具「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及「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


上述兩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部分:

(一)本館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草案第1條)

(二)本館之權限職掌。(草案第2條)

(三)本館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草案第3條)

(四)本館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草案第4條)

二、「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部分:

(一)本館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草案第1條)

(二)本館之權限職掌。(草案第2條)

(三)本館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草案第3條)

(四)本館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草案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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