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07-09-27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27)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教育部所擬「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修正草案,將由院函請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教育部為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消除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性文字,並為保障此類人員就業權益,因此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