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便民服務並使更多訴願人受惠,行政院今(26)日表示,已完成建置行政院與各直轄市、縣(市)「訴願視訊陳述意見服務網」,並從8月1日起同步實施。經由此服務網,政院與地方政府間均可相互協助,各地方政府間也可彼此支援,使各地訴願人都可就近視訊陳述意見,有助於訴願程序保障及事實陳明,歡迎訴願人多加利用。
行政院法規會表示,根據105年度各級機關訴願審議統計資料,未實施陳述意見的,撤銷原行政處分的比率為7.68%;如經實施陳述意見,撤銷率則達15.27%,多出一倍;顯示實施陳述意見,確實有助於發現真實、釐清處分有無違法不當,對人民憲法上的訴願權利,能提供周延、完善保障。
法規會指出,實務上訴願人往往因工作、就學等事由,所在地區與受理訴願機關相隔遙遠。例如,某甲住金門縣,到新北市中和區探望子女,看到路旁有香蕉皮,好心撿了起來,順手丟在黃昏市場的垃圾籃,結果被稽查員當場拍照告發,回到金門後才收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500元的罰單,向新北市政府提訴願;又如某乙任職台東縣某校,因成績考核事件向行政院訴願會提起訴願。如果這兩人想對訴願機關陳述意見,須搭機或長途跋涉,可能因舟車勞頓及時間成本等因素打消念頭。
法規會表示,幾年前先選擇數個縣市試辦視訊陳述意見,經檢討評估應屬可行,於104年7月間決定擴大辦理,迄105年8月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建立「單向」連結視訊服務。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於今(106)年4月起推動「訴願視訊陳述意見服務網」建置計畫,進一步協調及協助各地方政府,陸續完成機關間相互連線測試、訪視與講習。
法規會進一步表示,該服務網絡目前已建置完成,經再與各地方政府溝通後,決定自今(106)年8月1日起正式全面實施。就以上述案件為例,某甲可到居住地的金門縣政府,對新北市政府的訴願委員陳述意見;某乙可至工作地的台東縣政府,對行政院訴願會視訊陳述意見。
法規會主任委員劉文仕表示,本項便民服務係以現有人力、經費及硬體設備,運用既有資源,跨越行政區域,發揮行政機關互助、互惠精神。相關服務資訊登載於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http://www.ey.gov.tw/Content_List.aspx?n=FAEEE2F9798A98F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