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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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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強化夜市食品安全 啟動第二階段食安稽查

日期:105-06-07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今(7)日召開「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第29次會議」,除檢視「全國夜市聯合查核」第一階段執行成果,並且依蔡總統「十倍查驗、十倍安全、百倍幸福」政見,結合中央及地方資源,針對食品攤商數多、定點非流動且常態性營業的夜市,啟動第二階段食安稽查,並加強抽驗高風險品項,從攤商食材源頭,到使用後廢食用油的流向,透過源頭原料管理及強化食物廢棄物流向掌控,期達到「夜市食安,全程管理」的效果。

行政院表示,今年3月起推動「全國夜市聯合查核」,採「先訪視,續查核」方式辦理。依據經濟部初步調查統計,全國約有277處公營或民營夜市,夜市聯合查核採分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經濟部會同衛福部、環保署及地方政府,針對具指標性、代表性的夜市,就攤商個人衛生、環境衛生、器具衛生、裝備衛生、食材來源、廢食用油回收等多個面向訪視宣導。

行政院進一步指出,至今完成基隆市廟口夜市、臺北市寧夏夜市、臺中市逢甲夜市、臺南市學甲夜市、高雄市六合夜市及宜蘭市羅東夜市等25處知名夜市聯合訪視宣導,由訪視人員口頭宣導並提供「良好衛生由我做起」、「廢食用油憑證回收」等書面宣導資料。關於廢食用油流向部分,200家產出廢食用油的夜市攤商,已交付由清潔隊、清除機構等回收清除,未再流入食品供應鏈。

行政院表示,夜市第二階段食安稽查,將由衛福部聯合環保署、經濟部及地方政府,從攤商食材來源、產品與環境安全衛生,到廢棄物的清除處理,全面加強稽查,稽查重點包括夜市攤商所使用的醬料(醬油膏、辣椒醬、豆瓣醬、醋)、澱粉原料(番薯粉、玉米粉、太白粉等)及油品等,並追查來源製造廠。另針對產出廢食用油的攤商,則稽查是否將廢食用油交付合法清除機構,並提供流向證明文件,如簽定契約及保留簽收單據備查等。

行政院強調,夜市集合臺灣各地美味小吃,為觀光及民生消費場所,推動夜市食品安全聯合稽查行動,由源頭食材供應商、製造廠(場)、販賣通路場所延伸至貼近民眾日常生活的消費場所,後續將針對第二階段夜市食材供應源頭廠商查核,並持續規劃建立公開查詢系統,提供民眾查詢比對後的回饋管道,運用網路資訊及「公民參與」(crowd sourcing)的方式結合食品地圖,以提供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加強管理;並持續透過中央地方合作模式,中央統籌規劃跨機關聯合查核作業,督促地方落實執行,共同為食品安全把關。(撰稿:曾涵副,電話02-234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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