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16)日公佈廉政專刊,提及行政院吳院長參選第7屆立委時,收受一筆新台幣50萬元現金捐贈,未依法用支票或經金融機構匯款一事,吳院長表示,此事係因當時競選總部同仁依法申報政治獻金時,不諳政治獻金法相關細節規定,造成捐贈程序之疏失,四個多月前即已依法辦理,繳回50萬元政治獻金及20萬元罰鍰。
吳院長表示,渠在參選立委之初,即指示競選總部同仁一切依法誠實辦理。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捐贈吳院長50萬政治獻金,由競選總部同仁處理,但因兩邊工作人員皆未曾參加政治獻金法法令宣導,不熟稔法規相關規定細節,超過10萬元的政治獻金,未以支票或經由金融機構匯款,造成捐贈程序疏失。
行政院表示,監察院7月28日致函吳揆,指出該筆政治獻金不符規定,吳院長了解後,已於8月4日依法將50萬元政治獻金繳入國庫併另加20萬元罰鍰,一切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