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今(11)日表示,行政院正在研議成立人權處,其主要任務功能是制定並執行國家人權政策(如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統籌及協調跨部會的人權事務(如推動及落實相關人權公約國家報告)、規劃並推動人權教育與人權外交等政府人權事務,因此有評估成立院級人權專責單位之需要。
李秘書長指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任務則是基於權力分立的原則,主要為監督或建議行政部門執行相關人權事務,例如對行政院的兩公約國家報告,提出「獨立評估意見書」。
李秘書長強調,在國家人權制度的組織架構與功能上,二者相輔相成,應無疊床架屋的疑慮。設置行政院人權處尚在硏議評估階段,將會持續傾聽各界寶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