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今(2)日表示,國際透明組織發布2011年「行賄指數(Bribe Payers Index, BPI)」,在調查的28個全球主要出口經濟體中,我國得分與2008年調查時相同,政府反貪腐、重清廉的決心不會改變,並呼籲政府與企業應共同致力建立誠信文化,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楊永明表示,跨國企業海外行賄是許多國家反貪腐面臨的課題,商業賄賂妨害國際貿易公平競爭,並腐化其他國家公職人員,並使公、私部門貪腐更加惡化,為了防止此情況惡化,政府推動修正貪污治罪條例、透過各檢察署、調查局加強偵辦企業貪腐外,並循廉政、政風體系加強企業反貪宣導,從行賄的供給面加強反貪腐作為。
楊永明表示,行政團隊致力建立廉能政府,三年來已訂頒「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強力查緝掃蕩貪瀆不法;設置「中央廉政委員會」,實施「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修訂「貪污治罪條例」及「洗錢防制法」,杜絕賄賂習氣,有效打擊跨國性洗錢犯罪;並成立「法務部廉政署」,專責打擊貪腐,積極推動各項廉政改革。
楊永明強調,政府三年多來的廉能作為受到國際肯定,國際廉政評比連續兩年向上提升;另外,2009年10月「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將我國自「反洗錢尚有缺失考量名單」中除名,並成為亞洲唯一免再接受評鑑國家。
楊永明表示,「行賄指數」是國際透明組織以問卷調查測量全球主要出口國家海外公司行賄程度所建構的指數,上次調查22國,本次增至28國,我國分數7.5與上次調查相同,這份調查顯示廉政工作不僅是公部門,私部門也應與政府共同建立反貪夥伴關係,建立明確倫理規範,以防止公、私部門貪腐情況惡化。
楊永明表示,在98年頒訂的「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擬具「推動企業誠信」各項具體作法;法務部也在99年8月與金管會訂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協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訂定「中小企業誠信經營手冊」,並洽請各公、私營部門參考,落實企業誠信經營理念與措施。
另外,楊永明指出,為積極推動企業與倫理作為,法務部也訂定「政風機構協同各機關推動企業誠信及倫理實施方案」,結合中央、地方機關、大專院校與企業廠商辦理企業誠信論壇或座談;並於99年編印「誠信價值—企業新利基」企業誠信說帖,並攝製「企業誠信」宣導影片,呼籲企業應誠信經營。
楊永明表示,在法規部分,修訂「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讓不肖公務員對貪腐行為付出代價,使公務員消除貪腐動機。此外,今年6月也立法完成「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規定企業、民眾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的行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課以刑事責任,呼籲民眾及企業洽辦公務不必也不能送紅包給公務員,來有效杜絕過去的不良社會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