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07-09-27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27)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內政部所擬「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8條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內政部為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5條,禁止所有基於身心障礙的歧視,並採取適當步驟,以確保提供合理對待意旨,因此擬具「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8條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為:將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性意涵的「成殘」用語,修正為「身心障礙」及「致身心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