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3)日通過財政部所擬具之「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為使有價證券交易之課稅制度更趨公平合理,並符交易作業現況,因此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要點如下:
一、增訂證券自營商繳納稅款、成交報告、配合調查及未依規定履行義務之處罰等規定,俾使證券交易關係人之納稅義務明確,以維租稅公平及行政秩序。
二、放寬代徵人報告期限及交付收據種類之規定,以簡化稅務行政及降低依從成本。
三、衡酌比例原則及鼓勵代徵人繳清罰鍰,將代徵人違反規定之處罰倍數由「10倍以上30倍以下」調降為「1倍至10倍」,以符合比例原則。
四、修正關於滯納金及行政救濟等規定,俾與稅捐稽徵法之規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