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行政院會通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日期:104-01-08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交通部擬具的「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交通部表示,為提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作業效率,強化業務競爭力及放寬郵政公司董事國籍限制,廣納人才參與經營,以利與國際接軌,並提升國外投資的監管能力,因此擬具「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5條、第8條之1、第16條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郵政事業順應國際化,乃時勢所趨,為利郵政公司引進國外專業人士參與經營,強化公司治理,並落實對國外投資之監管,增訂董事得由具外國國籍或雙重國籍人士擔任,不受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之限制,但人數不得超過二人。(修正條文第5條)
二.為提升作業效率及服務品質,並強化業務競爭力以創造利潤,增訂郵政公司與子公司間,或子公司相互間,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外,其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修正條文第8條之1)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