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日通過「行政區劃法」草案。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行政區域調整須兼顧地方政府意願及民意趨勢,且涉及機關整併、業務移撥、人員及財產改隸等事宜,需有法源依據以利執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務期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吳院長說,行政區劃涉及國家整體資源的重新分配,為使國土資源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除應配合國土整體規劃,確保國土永續及區域均衡發展外,並應依當前全球化的政治及經濟脈絡重新思維,藉著地方自治體制興革與行政區域調整,整合中央、地方與社會各界的資源與力量,以促進地方區域經濟的發展,進而提升國家總體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