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7)日通過行政院主計總處擬具的「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感謝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委員共同支持,迅速完成特別條例立法程序,讓政府有明確法源依據,得以編列相關防疫處置及紓困、振興產業所需預算。
蘇院長表示,政府秉持「雨露均霑」、「立竿見影」、「固本強身」、「加速公建」四大原則,針對受到疫情衝擊的各行各業,提出紓困計畫,並依特別條例規定,以600億元為上限,編列特別預算。
蘇院長指出,預算內容包括防治經費196億元,作為應變醫院隔離收治、設置集中檢疫場所、防疫補償金、徵購物資設備等之用。
蘇院長表示,紓困及振興經費方面共404億元,對內需型產業(包括餐飲、零售、商圈、夜市、傳統市場)、製造業、觀光及運輸業、農漁業、藝文產業,以及原住民族與客庄產業等,提供包括企業融資保證與利息補貼、運輸業稅費補助、旅宿業營運補貼,農漁畜產品拓銷,及內需與藝文產業的消費抵用券等措施,全面協助業者將衝擊降到最低,儘速度過難關,確保產業經濟穩健。
蘇院長強調,有關特別條例相關子法,請各部會於二週內完成發布程序。今日所通過的特別預算案,將立即送請立法院審議,他也將在3月3日至該院進行報告並答詢,請各部會首長做好準備,並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行政院主計總處表示,該特別預算案編列情形如下:
一、 歲出部分計編列600億元,包括:
(一) 經濟部編列204.9億元,係捐助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理融資保證、企業貸款利息補貼、融資診斷;餐飲、零售、商圈、夜市、傳統市場等紓困振興及內需型產業消費優惠措施等;受疫情衝擊製造業輔導及技術研發補助;徵用口罩生產機台、協助廠商加強出口、開發快速篩檢系統等。
(二) 衛生福利部編列169.6億元,係辦理應變醫院整備與隔離收治、防疫物資徵用及採購;發給接受居家隔離、檢疫者及其請假照顧之家屬防疫補償金、集中檢疫場所人員津貼;購置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耗材、儀器設備、研發疫苗及治療藥物、緊急準備金等。
(三) 交通部編列167.7億元,係補貼受疫情影響之交通運輸業及觀光產業,給予營運支持及減輕營運負擔、辦理國內與國際旅遊復甦及旅遊景點優化、補助陸路運輸業、海運業及航空業者購置防疫用品等。
(四) 農業委會編列35.6億元,係辦理農漁畜產品產銷調節拓銷、農漁業者紓困利息補貼及專案補助等。
(五) 文化部編列8億元,係補助藝文產業營業成本及策辦振興活動、補助民眾於藝文場所消費等。
(六) 教育部編列5.8億元,係補助與提供各級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防疫物資。
(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列2.2億元,係採購疫情防治專用手機、建置防疫服務平台、辦理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自有門號定位追蹤及發送防疫簡訊等。
(八) 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2億元,係辦理原住民族觀光產業多元行銷及振興部落產業經濟等。
(九) 內政部編列1.7億元,係辦理社區防疫追蹤及居家檢疫者服務、支援國境線防檢疫業務及協助檢疫場所勤務等。
(十) 客家委員會編列1.5億元,係辦理客庄產業整體行銷及補助客庄旅遊等。
(十一) 海洋委員會編列1億元,係辦理海上防疫勤務工作所需艦船艇油料及維修費等。
二、 以上歲出所需財源600億元,以舉借債務300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