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合法建築物構造安全,行政院會今(10)日通過內政部擬具「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鑑於國內老舊建物數量不斷升高,建物耐震情形亟待加強,為回應各界對居住安全的期待,加強建築物的構造安全,本次修正有其急迫與必要性。
蘇院長指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內政部表示,因應107年2月6日花蓮地震災害,為加強原有合法建築物的構造安全,因此擬具「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草案。
內政部指出,該案修正要點為,針對供公眾使用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之原有合法建築物,增訂其構造安全不符現行規定者,主管建築機關應視實際情形,令其改善或改變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