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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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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澄清稿

日期:105-06-27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有關今(27)日本院新聞稿中提及「林院長也請內政部與相關部會研議相關規範,如何讓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以避免酒駕肇事的發生。」的敘述,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澄清如下:今日林院長在治安會報會議中聽取內政部報告「警察機關防制酒駕現況與成效」後裁示,係要求內政部與相關部會參考各國立法,讓酒店、酒廊或有提供顧客飲酒的餐廳有責任協助飲酒的顧客能夠順利平安返家,以避免酒駕肇事的憾事發生,特此澄清。(撰稿:陳瑞嬋,電話:091938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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