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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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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揆:政院組織法於101年1月1日施行,各部會施政應無縫接軌,以達「精實、彈性、效能」目標

日期:99-01-14

行政院長吳敦義今(14)日聽取「行政院組織改造四法完成立法情形及後續作業」報告後指示,從現在開始到行政院組織法於101年1月1日施行的這段期間,各部會要注意施政的無縫接軌,不可影響為民服務及工作品質。同時,請各部會積極朝法規鬆綁、簡化行政流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等方向努力,達成「精實、彈性、效能」的組織改造目標。

吳院長表示,組織改造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關鍵因素之一,也是行政團隊多年來努力的目標,立法院本(99)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本院組織改造四法,使政府組織改造踏出歷史性的一步,實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感謝立法院對行政部門的支持。 
 
吳院長強調,此次通過「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使公務人員的權益在組織改造過程中獲得百分之百的保障,希望所有同仁配合組織改造,安心地在自己的崗位上全力以赴。未來,各部會要同心協力推動後續相關作業,並請研考會會同相關機關辦理說明會。此外,請行政院朱副院長召集本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就本次立法後續作業進行協調與規劃,各機關組織法案至遲應於100年1月底前函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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