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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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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揆:落實勞基法修法配套工作 善盡政府把關責任

日期:106-12-07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7)日在行政院會表示,「勞基法」修正草案已於本週一(12月4日)出立法院委員會,此次在府、院、黨團充分溝通並密切合作下,修法工作有具體進展;感謝蔡總統的支持、執政黨立院黨團的努力,以及相關部會的付出。

賴院長指出,目前草案已進入朝野協商階段,後續勞動部、經濟部、交通部與衛福部等相關部會,應就各界所提出的質疑進行完整說明,對於不實抹黑與抨擊,也應儘速澄清,使未來法案審查更加順暢,儘速完成三讀,回應社會與時代需要。

賴院長表示,目前這部源自生產線「工廠法」時代的「勞基法」並不完善,社會對於此法也有很多期待。而「四個彈性」在「四大保障」不變的情況下,仍必須立即修法,以免對台灣經濟產生危害。後續,勞動部應立即全面檢視「勞基法」,盤點相關問題以啟動下一階段修法,或制訂一部更完整的「勞基法」,同時也應適時向社會揭示願景、大方向及時間表。

賴院長進一步表示,全球已進入知識經濟時代,AI(人工智能)等科技發展即將衝擊就業市場,現行「勞基法」實已無法面對當前性質不同、多元多樣的產業型態,台灣迫切需要有一部先進並符合時代需求的「勞基法」。

賴院長指出,相較於鄰近國家,如日、韓、新加坡等,在延長工時、週休規定、輪班間隔上的彈性,台灣的規定確有僵化問題,因此,這次修法,政府優先以「四個不變」來確保勞工權益,再透過「四個彈性」賦予企業經營和勞工工作安排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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