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3)日通過「重新檢討放寬基金投資涉陸股之海外投資比率」乙案。
為協助金融業以更有利條件進入並開拓大陸及港澳市場,行政院決議放寬現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之海外基金、全權委託投資資產及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與港澳H股、紅籌股之投資比率為:
一、現行投資港澳H股、紅籌股10%之比率限制,予以取消不設限。
二、投資大陸掛牌上市有價證券比率:
(一) 由現行0.4%放寬為10%。
(二) 未來將配合經濟部檢討調整直接投資40%限制及未來兩岸協商開放陸資投資台灣股市等相關政策,再適時檢討調高。
本院相關單位將儘速完成相關法規修正發布作業,以提高業者資產管理操作彈性,滿足投資人多元化的投資需求,並利於提升國內資產管理業務之國際競爭力,及發展台灣成為亞太金融中心。(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