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99-04-15
行政院院會今(15)日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44條修正草案,刪除「痲瘋病」文字,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勞委會表示,本次修正是把「痲瘋病」文字刪除,因為97年8月13日「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已經將痲瘋病修正為「漢生病」,而且漢生病已包含在現行條文中所稱的「法定傳染病」內,為避免重複,所以將「痲瘋病」文字刪除。(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