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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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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聽取「第四次『江陳會談』成果說明報告」

日期:98-12-31

行政院長吳敦義今(31)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第四次『江陳會談』成果說明報告」後表示,第四次「江陳會談」,雖然發生台中市刑大小隊長,因取締民眾燃放炮竹遭推落成傷的事件,不過瑕不掩瑜,在各機關及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下,不僅簽署了3項協議,也保障了人民言論表達與集會遊行的自由權利,也保護了國人及客人的安全。

吳院長指出,第四次「江陳會談」簽署的3項協議,都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他指示陸委會應會同相關機關,完整詳實向大眾公開,讓民眾清楚了解政府簽署這3項協議的理由。特別是下一階段的ECFA議題,除了朝野溝通外,必須強化政策、措施的論述,告訴民眾ECFA的具體內涵及政府堅持的立場,並持續對相關產業、勞工及農民加強說明、溝通與解釋,讓社會各界充分瞭解政府所做的是堅守國家主權、維護國家利益的事。

今天行政院核定的3項協議文本,會後即函送立法院備查。吳院長並指示陸委會應協調相關單位,針對未來兩岸協商新的思維與作法進行檢討與充實。

吳院長同時對所有參加會談,以及協助維持秩序的警察同仁,尤其是台中市胡市長的全力協助,表達誠摯的慰勉、感謝與肯定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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