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吳敦義今(21)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經濟部「工業區開發現況與未來發展方向」及國科會「建構科學工業園區優質投資環境」報告後重申,政府未來依「產業創新條例」編定設置產業園區前,務必會先行確認產業需求,以及鄰近確無適當之既有產業用地可供利用,以避免國土資源浪費及減少不必要的紛爭。
吳院長並指示經濟部,有關開發中之7處工業區,經持續辦理「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即006688措施),並自99年起推動「促進投資創造就業—工業區土地市價化優惠規劃案」,迄今租售率倘不含雲林離島工業區已達78%,因此對於外界深植工業區大量閒置之印象,應予澄清。
吳院長同時強調,政府有義務與責任多加推動中南部、東部與離島地區的建設,而如何達到區域平衡,則有賴多與地方政府溝通說明,與產業界交流意見,讓願意回台投資者將目光投向中南部等地區,這是政府應該努力推動的事,他並請經濟部與國科會加強行銷北部地區之外的工業區與科學園區。
吳院長指出,工業區的設置已逾50年,對於台灣經濟發展的貢獻功不可沒,目前經濟部管轄之工業區計61處,其中已開發完成之54處幾已售罄,且自98年起積極辦理「北中南老舊工業區之更新與開發計畫」,設施老舊、機能不足等問題已大幅改善,後續應強化產業供需媒合平臺功能,將廠商已購、租土地閒置率降至最低。
此外, 吳院長也指出,99年科學工業園區廠商營業額高達2兆1,553億元,目前園區就業人數高達23萬3,289人,均創歷史新高,對國家的經濟發展、促進就業,貢獻良多。目前開發完成之園區土地出租率已達87.91%,標準廠房的出租率亦達81.36%,為持續滿足高科技廠商進駐園區之需求,加速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他請國科會加速推動中科二林園區及宜蘭城南園區等目前正開發中的科學工業園區之建設工作,並協調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積極配合辦理,務必力求效率與提升服務品質。
吳院長表示,依經濟部及國科會的簡報,工業區與科學工業園區因進駐產業種類、管理服務密度及土地提供方式等均不相同,在收費結構等方面自亦有所差異。因此,他指示經濟部及國科會應就兩種園區之相關條件及收費標準舉例列表說明,並對區內廠商適度宣導,以袪除廠商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