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25)日通過由主計處所提「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修正原先納入綜計的台灣國際造船公司預算免予納入,經院會通過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主計處表示,立法院目前正就行政院函送的「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進行審議,但因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已於97年12月18日完成移轉民營,中央政府持股比率降至38.83%,低於50%,已非屬國營事業管理法所稱的國營事業,依預算法規定,台灣國際造船公司的預算免予彙入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內,前述納入綜計的附屬單位預算個數,減少1單位,致綜計表內容產生變動,因此修正相關綜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