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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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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廢止「國立中央研究院基金條例」

日期:98-04-23

行政院院會今(23)日通過廢止「國立中央研究院基金條例」,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表示,「國立中央研究院基金條例」於32年10月29日制定,係以「國立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8條為依據,惟該院組織法於36年3月13日修正公布後,業已刪除該項條文。為符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之規定,通過廢止「國立中央研究院基金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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