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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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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日期:97-10-09

行政院院會今(9)日通過公共工程委員會擬具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本次修正草案內容,除符合法規鬆綁及節能減碳政策外,主要係擴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營業範圍,以提供整合性服務與強化公司體質,並加強管理機制,該草案通過後將可使國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的經營與管理更上軌道,提升競爭力,並為拓展國際市場奠立基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自民國92年7月2日公布施行至今,已逾5年,為使我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營業範圍及管理規定更趨完善,俾提升競爭力、強化公司體質、維護工程品質與拓展國際市場,爰通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內容包括放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營業範圍、公司代表人之資格、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方式,及增訂公司不得再行承接業務之情形、處罰規定等。

劉院長並指示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范良銹就本案與立院各黨團溝通說明,使本法案儘速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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