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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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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之重要法案新聞稿

日期:98-02-18


立法院本會期定於本月20日開議,行政院為持續推動「振興經濟」、「促進就業」及「擴大照顧弱勢」,以因應當前嚴峻的國際經濟環境,強化未來國家競爭力,特別列出50項需要在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的重要法案。
行政院所提出之50項重要法案,涵括7大面向:
(一) 廉能政府:如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0條修正草案、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等。
(二) 提昇國家競爭力:如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等。
(三) 擴大照顧弱勢、社會安全:如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四) 保障能源、環境永續: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等。
(五) 振興文化、教育與科技:如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等。
(六) 保障人權:如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等。
(七) 推動全募兵制:如兵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為使重要法律案能順利完成立法程序,行政院除已責成各部會首長積極與立法院溝通協調,全力爭取立法委員支持外,尚未送請立法院審議之法案,亦務必加速作業及早送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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