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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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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備台美經貿法律基礎 深化雙方合作互惠 政院通過「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

日期:112-06-29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29)日通過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簽陳我國與美國完成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將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以往經貿談判是由經濟部國貿局主政,2016年為提高談判位階與量能,行政院下成立經貿談判辦公室,由各相關部會派專業人員支援,感謝各部會合作,如今已有可圈可點的成績。


陳院長指出,本協定是1979年以來,臺美間最具規模、最全面性貿易談判的首批成果,也讓臺美經貿關係向前邁出關鍵的一步。在蔡英文總統及歷任行政院長一步一腳印排除萬難下,我們用行動告訴全世界臺灣有能力遵守國際規範,並且具有實力執行高標準的貿易承諾。


陳院長強調,此項協定為臺美經貿打下完備堅實的法律基礎,也納入如「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等高標準貿易協定的相關內容,有助我國加入CPTPP。他期待臺美貿易合作,能逐步加深並向前邁進。此外,行政團隊也會秉持透明、公開的原則,用最高的標準積極參與國際貿易,用行動參與世界,讓世界更加認識臺灣。


陳院長感謝外交部、經濟部、財政部、國發會、法務部、農委會、金管會、內政部、交通部、勞動部、衛福部、環保署、行政院法規會、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等相關單位的通力合作,才能獲致今日的成果,也請各單位嘉勉參與本協定相關工作之同仁。


陳院長指出,未來還有7項議題要進行談判,還會有更多相關單位參與,就如同他常說的「當我們團結在一起,心連心、手牽手,併肩努力的時候,我們會更堅強、走得更遠」。最後他以此句期勉大家一起持續努力,持續擴大、深化臺美經貿合作領域及互惠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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