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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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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文化建設--創意 全民 卓越」報告

日期:97-09-18

行政院院會今(18)日通過97年至101年的文化施政藍圖「文化建設--創意 全民 卓越」報告,劉院長在聽取報告後表示,文化是國家發展的「軟實力」,現階段的台灣應致力文化升級、藝術深耕,才能厚植文化國力,讓我國邁向高文化品質的國家,他指示文建會應積極推動辦理提報的各項施政重點工作。

今天的報告是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所提報,文建會提出「文化組織再造」、「扶植藝文產業」、「藝術深耕」、「國際啟航、文化輸出」以及「活化文化遺產」五個施政主軸。

劉院長在裁示時指出,近年來政府為改善文化環境,已規劃籌建多所大型文化設施。興建中的文化設施,應就未來營運管理妥善規劃;已完成的設施,應對使用情形追蹤考核、隨時改進,務使所有硬體建設都能發揮最大效能。

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列租稅優惠等一節,劉院長說,這個部份事涉政策與法案內容,他指示政務委員曾志朗、政務委員朱雲鵬邀集相關機關就原送立法院的草案再行檢視。另外,有關報告建議提高公共建設中文化次類別經費一節,宜先就現有預算檢視,如有進度超前經費不足時可專案考慮辦理。

文建會所提97年至101年的文化施政藍圖「文化建設--創意 全民 卓越」報告的施政主軸及工作重點如下:
(一)文化組織再造:
1、籌設文化觀光部,研訂文化觀光部組織架構,整合文化藝術、觀光、媒體三大領域業務。
2、健全文化法規,研修「文化資產保存法」、「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研定「博物館法」等。
3、提昇文化機構效能,加強文建會所屬的4所國立博物館、2所文化資產機構、2所展演機構、4所國立生活美學館及5個創意文化園區間之橫向聯繫,全面加強服務品質及效能。

(二)扶植藝文產業:
1、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完成立法。
2、籌設「文化創意產業研發中心」,結合民間既有研發資源,協助業者開發文化創意衍生商品及行銷通路,建立文化智慧財產權鑑價機制。
3、協同經濟部、新聞局、故宮博物院推動工藝、設計、創意生活、流行音樂,電視劇、故宮文化創意等六大旗艦計畫;扶植藝文產業,形塑文創品牌。
4、強化五大創意園區及工藝園區作為文化群聚與異業結合的平台。
5、預計於民國102年前興建完成指標性展演設施,包括高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大台北新劇院、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等,同時整建縣市文化中心及持續扶植地方文化館營運發展等。
6、扶植演藝團隊,提供演藝團隊較長期穩定的補助及輔導,推動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並尋求企業捐助,成立文化基金,促使投入藝文產業。

(三)藝術深耕
1、推動「台灣生活美學運動」,培育民眾美感知能,鼓勵民眾參與生活空間的美化,倡導建立城市色彩系統,辦理國際級地標藝術創作,提升地方視覺美感。
2、文學推廣:辦理「閱讀文學地景」、「好山好水讀好書」等計畫,推廣全民閱讀習慣,強化知識國力。
3、社區藝文:賡續推動「磐石行動第二期計畫」、「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進行縣市重點館舍升級,輔導社區藝文深耕,發掘在地特色。

(四)國際啟航、文化輸出
1、設置台灣獎:針對在藝術與人文成就卓著、對世界具影響力的傑出華人,給予獎勵;每年1名,獎金新台幣1500萬元。
2、設置海外文化中心:研提駐外文化中心四年計畫、增設海外文化中心作為文化輸出執行單位,兼容「台灣書院」精神,推動文化藝術交流。

(五)活化文化資產
持續推動文化資產全面普查、列冊及登錄或指定,有形文化資產的管理維護、活化及再利用,無形文化資產登錄與傳承,以及世界遺產潛力點的保護與申報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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