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吳敦義今(18)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環保署「98年機關綠色採購執行情形及後續推動事宜」報告後,指示環保署積極推動「綠色生產」及「綠色消費」,以減緩地球資源的消耗,減輕對地球暖化的影響,並創造綠色商機。
吳院長表示,98年機關綠色採購整體成效較97年有長足的進步,值得肯定,他指示環保署應持續積極推動機關綠色採購工作。另為擴大綠色消費市場,提振環保產業發展,環保署應洽商有關機關,推動民間企業、團體、私立學校或社區等組織參與綠色採購的行列。
根據環保署的報告,98年機關綠色採購總金額為71.4億元,據估算發揮之環境及經濟效益包括減少砍伐3,976萬棵樹、省電8,434萬度,減少5.6萬噸CO2排放、省水900萬噸、節省用電、用水費約3.6億元。在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政府部分,指定採購項目採購金額計61.4億元,採購比率達90.4%,不僅達成預定88%之年度目標,且較97年增加14%,展現我國在綠色採購作為之亮麗成果及力行節能減碳、永續發展之具體作為。
環保署表示,為透過政府機關的龐大採購力量,優先購買對環境衝擊較少的產品,達到環境保護的效益,立法院於88年5月通過政府採購法,並於其中納入第96條綠色採購條款,明文規定機關得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使我國成為世界第一個立法推動政府綠色採購的國家;行政院並於91年核定「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由行政院所屬部會(署)及地方政府率先推動綠色採購,自95年起,更進一步邀集總統府、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等機關列入政府綠色採購行列,以落實綠色採購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