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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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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講客廣播電台」性質類似警廣 無黨政軍介入問題

日期:106-06-16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針對「講客廣播電台」6月23日即將開播,引發外界對於黨政軍介入媒體經營的疑慮,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16)日澄清表示,客委會接收中廣頻率後所規劃、申辦及經營的「講客廣播電台」,是依據「廣播電視法」第5條及「客家基本法」第12條設立,為肩負語言傳承及文化分享的公營廣播電台,性質類似提供治安、交通及緊急救難等公共服務的「警察廣播電台」,沒有所謂黨政軍介入媒體經營問題。

徐發言人指出,「講客廣播電台」由客委會依法申辦及規劃經營,考量電台頻道是公共資源,有其稀少性,目前「講客廣播電台」運作模式屬暫時性、過渡性安排。未來在「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通過後,將交由依據該法設立的「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辦理全國性客家公共傳播事項。

徐發言人表示,客委會讓客家媒體公共化的態度未曾改變,若「公視法」修法後能設有族群傳播專章,保證其人事及經費,確立少數族群傳播媒體自主性,客委會願意和公廣集團合作;若「公視法」修法未訂有專章,未來該基金會仍能與公視合作,共享及分攤製作資源,但各自獨立製作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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