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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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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重建會通過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工作延長2年

日期:101-05-16
資料來源:資訊處

 為加速推動重建區後續重建工作,照顧居民的生活與生計,達到安居樂業的目標,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於今(16)日召開第29次委員會議,由召集人陳冲院長主持,會中決議莫拉克災後重建未及執行計畫與工作將酌予延長,延長期間最多以二年為限,延長後,未及執行的工作可適用依特別條例排除與簡化相關行政程序,加速辦理;行政院重建會組織亦將配合延長,擔任重建事項之協調、審核、決策、推動及監督等工作,持續服務重建區的民眾,以符合特別條例第30條修法意旨,並回應多位立法委員的關心與地方各界的期待。

 
行政院重建會表示,「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自98年8月28日總統公布施行,適用期間為3年,原應於今(101)年8月29日屆滿。重建會強調,立法院雖然已於去(100)年5月24日三讀通過莫拉克重建三年期限得延長2年的修正法案,但是,在過去的一年,行政院仍要求各單位應積極推動重建相關事務,重建工作要以原特別條例所訂三年期程為目標,在重建三年期間內努力完成,不能有任何的鬆懈,不論是基礎建設、永久屋興建、文化與心靈的重建、產業重建等工作,都要戮力加速執行,做到最好,成為標竿,竭盡所能服務受災民眾。
 
莫拉克災後重建近3年展現具體成果,在家園重建方面,政府已提供216.5公頃土地,並簡化行政程序,結合慈善團體共同援建永久屋以安置受災民眾,目前已完成36處3,213間永久屋,受益人數超過萬人,另災後校園受損計1,145所,也已完成1,139所。
 
在基礎建設方面,莫拉克颱風災後復建工程完工率達97%,河川及野溪疏濬量已達2億3,107萬立方公尺,將持續疏濬不間斷,河川、水保及林務復建工程全部完成,並達成台18線阿里山公路通行大巴、阿里山森林鐵路神木、祝山線復駛、太麻里溪復建,在指標性工程方面,甲仙大橋、旗山大橋、新發大橋、東埔日月雙橋、雙園大橋等重建均已完成。
 
在產業重建部分,農業、觀光業、地方特色產業、原鄉特色產業及文化創意產業等完成階段性輔導成果,產業重建示範點已完成8處,農田流失回填復耕完成492公頃,成立卜拉米專案小組協助永久屋基地產業發展,共計召開30餘次專案會議。各項就業服務已提供26.5萬人次工作機會,並辦理重建區農特產展售活動,持續推廣重建區旅遊,活絡在地經濟。
 
重建工作雖然已有相當的進展,但畢竟重建的工作還沒有完成,重建的工作還有需要補強的地方,例如:河防安全及長期河川砂石疏濬之必要程期延長;台20、台21、台24、原鄉聯絡道路系統;嘉義縣152林班地及高雄市38甲永久屋基地、永久屋基地永續社區工程以及後續產業、文化、就業及社區公共設施營運管理等工作,仍需持續協助辦理。
 
行政院重建會指出,關於特別條例施行三年期滿未及執行計畫與工作,經各部會檢視及行政院重建會開會研商檢討,共有46項,總計47億元,占特別預算三年累計分配數1,029.76億元之4.6%,將由原編特別預算相關經費支應,持續辦理。後續,本重建條例延長2年作業,將依特別條例規定陳報行政院核定,據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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