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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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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揆聽取「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執行進度」報告

日期:100-09-22

行政院長吳敦義今(22)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執行進度」報告後,指示內政部、經濟部及交通部等相關部會應加速檢討相關法規,積極建立充電設施及建物或設施場所的充電設置營建規範,並請新北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政府結合民間業者響應綠能政策,與台北市及台中市共創五直轄市標竿典範,落實台灣發展成為低碳島。

吳院長指出,智慧電動車產業是政府目前積極推動的四大新興智慧型產業之ㄧ,也是六大新興產業中綠色能源產業重要的ㄧ環,執行迄今,在示範運行、提供購車誘因及輔導產業發展等面向,例如交通部核發電動車專屬牌照、財政部及經濟部共同推動完成「貨物稅條例」修法、經濟部輔導6家廠商計7款電動車輛通過安審測試,並可領牌上路等,都已具有初步成果。

吳院長說,目前智慧電動車還需克服安全、電池續航力、速度、價格、方便性等問題,但發展智慧電動車是後石油時代必須走的路,尤其綠色能源的儲能技術一定要列為國家級的重大研究計畫,假如未來綠能產業在儲能技術上有所突破,人類將可有效利用各種綠色能源,院長指示國科會及經濟部所屬機關,全力進行儲能技術研發。

經濟部表示,政府發展「智慧電動車」產業的目的在佈局未來長期產業發展,讓台灣的產業可以利用智慧與創新更上一層樓,以提升國際競爭力與附加價值,為台灣產業帶來轉型契機,佈局未來產業發展。

經濟部指出,行政院已於99年4月30日核定「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整合政府及企業資源,經濟部及相關部會將以6年期程,投入新台幣113億元經費推動電動車輛產業發展,另外並由經濟部主導跨部會協調整合、溝通化解智慧電動車先期推動的各項障礙,目前已召開過2次智慧電動車推動小組會議,協調解決智慧電動車電能補充營運模式及電動公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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