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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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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公地放領關鍵一步 首批土地所有權狀發放 陳金德赴宜蘭實地見證

日期:115-02-03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後,首批土地所有權狀今(3)日正式核發。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率內政部及財政部,在宜蘭縣代理縣長林茂盛陪同下,前往羅東地政事務所,實地瞭解宜蘭縣政府辦理「大南澳台拓地公地放領」執行成果,並見證首批完成繳清地價之承領人正式領取土地所有權狀。
 

賴清德總統於114年11月21日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後,行政院於同年11月27日決定重啟國有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放領作業,責成內政部統籌推動,並以大南澳台拓地作為全國首波試辦案件。內政部於114年11月28日召開公地放領審議會,審議通過宜蘭縣大南澳地區台拓地326筆、面積約64公頃之國有土地,建立制度運作模式,為後續全國推動奠定基礎。
 

陳金德政委表示,宜蘭大南澳台拓地作為首波試辦區,目前已有78筆土地完成繳清地價,成為政策重啟後首批完成放領並核發權狀之案例。他說明,公地放領不僅是土地行政措施,更攸關農民長期耕作權益與生活安定。行政院將持續督導內政部、財政部及地方政府,透過跨部會協調與制度精進,加速推動政策落實,讓長年耕作的農民真正「有土可依、有地可耕」,建立穩定生產與生活基礎。
 

內政部指出,本次重啟國有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放領,經初步盤點,全國約有4,440多位農民、涉及土地面積約2千公頃,將納入清查與放領範圍。為簡政便民並提升政策執行效率,內政部已全面檢討現行放領制度,從法制面、程序面與服務面同步進行改革。
 

改革措施包含建立縣市政府單一窗口受理機制、簡化承領人申請文件、免除審定公告程序、提供多元繳款管道、簡化提前繳清地價作業,以及將公告申請承領期限延長為1年等,大幅降低民眾申辦門檻與行政成本。相關修正草案已於115年1月29日奉行政院核定,後續將配合發布作業規範,並持續與各縣市政府及相關部會協調精進作業流程,加速全國公地放領政策整體推動。
 

宜蘭縣政府指出,自114年12月17日接獲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移交放領清冊後,即依相關法令及中央政策決議辦理後續作業,公告受理承租人申請,並透過說明會及一站式服務,協助民眾完成申辦流程,確保首波試辦作業順利推動。
 

陳金德政委於現場傾聽農民心聲,了解大南澳先民長年承租國有土地務農、繳納租金數十年,期盼取得土地所有權以穩定耕作基礎。他表示,今日首批權狀核發,具有重要象徵意義,更代表政府回應基層農民長期期待的具體實踐,未來將持續推動制度優化,讓政策真正落實到每一位長期耕作的農民。
 

內政部補充,除宜蘭試辦外,臺東縣亦已有5筆、約2.82公頃土地經審議通過,近期將依法公告辦理放領;後續也將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持續清查租約及案件審議進度,督促各縣市政府成立專責工作小組,逐步推動全國公地放領政策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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