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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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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風傳媒有關「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及發展藍圖」之說明

日期:106-10-26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有關日前風傳媒刊登讀者投書,就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及發展藍圖提出疑慮,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今(26)日回應說明如下:

「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係參酌先進國家立法原則,並衡酌我國社經環境與法規制度所制定,其核心精神在於事前防範、事中應變及事後改善。現階段先以對於民眾生活、經濟活動及公眾或國家安全有重大影響者為規範對象,包括公務機關及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公營事業、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等特定非公務機關,至於其他數位服務提供者及資訊服務廠商,將視立法通過後之執行成效並與各界充分溝通後,再行研議納入之可行性。

該草案係要求受規範對象,以風險管理為核心,考量組織內之資通安全風險,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通報應變機制,於發生資通安全事件時,能立即通報並應處,並由行政院統籌分配資源,整合民間力量,提升我國整體資通安全環境及全民資通安全意識。此外,考量整體國際資安情勢變化,業於條文中明定行政院應定期公布國家資通安全情勢報告,以使組織能及早因應並提出對策。

另為統籌並加速我國資通安全基礎建設,行政院自民國90年起即循序推動為期4年的「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由於方案內容為上位政策宣示,屬中長期的願景與策略規劃,主要即提供公務機關政策依循,由行政院依據方案內容進行管考,並視整體情勢發展及機關推動成效每年滾動調整。

目前研議中的第5期「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106年至109年),即是檢討前4期機關推動成效並考量整體情勢發展所訂定,其中推升資安產業自主能量及孕育優質資安人才即為主要推動策略。

不論是「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或是研議中的第5期「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將持續徵詢及蒐集各界意見,並將所提建議納入訂定之參考依據,以加速建構完善國家資通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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