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25)日指出,「司法改革」向來是政府重要施政理念,並持續推動保障人權工作,政府會秉持「司法為民」的精神,落實馬總統所提出的「全民司法、全民司改、司法為民」的三項指導原則,持續提升專業效能,完善相關法規,並使民眾實際感受到政府為「公義國家」所做的努力。
行政院表示,馬總統上任後,積極推動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在1967年即簽署的兩項聯合國人權公約,並變成國內法,以兩年的時間檢討國內相關法令,預計在今年底將告一段落,讓所有法規與此兩公約接軌,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要求。
行政院強調,政府會依據兩公約檢討現行法制,來與世界人權標準接軌,持續以法制專業與全方位的思考,促使各部會研修的法案,能符合「人權治國」理念與人權保障要求,落實民主憲政國家以法治國原則。
行政院指出,政府也持續推動檢察官評鑑及懲戒制度,端正司法風紀,並透過改進刑事訴訟制度,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強化檢調專業職能,審慎起訴、上訴,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以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義。
行政院表示,法務部已訂定「檢察官評鑑辦法」,如有濫用權力侵害人權、品德操守不良、敬業態度不佳或辦案態度有損司法信譽,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長期執行職務不力或違反職務規定情節重大者,即得移付評鑑或移送懲戒;另外最高法院檢察署也已成立「正己專案」查察小組,並與法務部廉政署「政風特蒐組」、調查局密切聯繫,主動積極蒐集司法官涉及貪瀆的違法情資與事證。
行政院表示,為增進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加深司法的民主化,司法院目前已規劃「人民觀審」制度,行政院所屬單位對於各項深化司法改革的措施,也將全力配合,並將共同為提升司法公信力而努力。
行政院表示,為營造友善人民的司法環境,法務部督導的所屬檢、調單位,針對各項可能造成的民怨,也頒訂「檢察機關排怨計畫」,要求所屬機關落實各項便民措施,包括厲行準時開庭、清理積壓案件、改善問案態度等。
行政院表示,人民對司法改革有所期待,政府會傾聽民眾聲音,也會堅持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持續前進,不會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