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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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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明年3月底前提出國內相關法規修法內容並完成評估及配套措施 展現我爭取加入TPP決心

日期:104-11-24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本(24)日召開首次於TPP文本公布後之「TPP/RCEP專案小組」會議,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外交部、衛生福利部、法務部、交通部、財政部、勞動部、文化部及經濟部等單位,要求各單位針對TPP文本初步檢視後所盤點出的第一波我國法規落差部分,於明年3月底前提出國內相關法規的修法內容,包括與各界利害相關人進行公聽會與溝通,並完成評估及配套措施。至於涉及未來加入TPP之市場開放部分,將視TPP談判過程適時處理。

依據甫公布的「TPP推案策略總體行動工作計畫」,行政院各相關單位於文本公布後3日已完成TPP文本初步翻譯及與國內法規落差的第一波檢視,並由經濟部邀集相關部會,自11月10日起一連4日於經濟部舉行記者說明會,向外界說明文本內容並公布相關資訊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

張副院長於本日的「TPP/RCEP專案小組」會議中指出,各單位在TPP文本公布後迅速檢討相關法規落差表現值得嘉許,本次會議經討論,已確定第一波國內法規與TPP規範有落差的項目,包括: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如要求化妝品標上市許可、定期評估作為上市要求等)、郵政法(如用價格或重量界定函件)、保險法(如透過電子傳輸之跨境保險中介服務業)、電子通訊傳播法(如新立法防制垃圾郵件濫發)、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如將國際公約所含括之植物納入品種保護範圍)、專利法(如專利審查的必要條件、延長行政審查不合理期間的補償)、農藥管理法(如延長試驗資料的保護期間)、藥事法(如延長試驗資料的保護期間、專利連結制度的強化與建立)、著作權法(如延長著作權保護期間至著作權人身後70年)、商標法(如訂定侵害商標的刑事罰則)、漁業法(如預防過漁及漁撈捕撈能力過剩)、行政程序法(如公開各界對法規命令所陳述的意見之期間)等。

張副院長表示,上述需修法的法律、包括其子法及行政命令等,各單位必須於明年3月底前提出法規修改內容,以向國際社會展現我國爭取第二輪加入TPP的決心,並且透過每月「TPP/RCEP專案小組」會議的機制,督考各單位所提的修法內容及相關評估與配套措施。

針對可能涉及多部會業管的項目,張副院長也於聽取各相關單位之意見後,指示相關單位在處理法規鬆綁面臨須跨部會協調困難時,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協助處理。

鑑於部分TPP成員國也是目前正在日內瓦進行之服務貿易協定(TiSA)談判的參與國家,因此張副院長也聽取TiSA的談判最新進展及我國參與談判情形,指示經濟部及相關服務業主管機關,必須積極參與TiSA之多邊及雙邊談判。

本月甫舉行之本次APEC年度部長會議期間,經濟部長鄧振中亦向所有經濟體表示,我國樂見TPP完成第一輪談判,對於推動區域經濟整合注入動能,鄧部長並運用會議期間與美國、日本、新加坡等8個TPP成員國就TPP相關問題交換意見。未來經濟部將針對文本內容,組團前往美國、日本、新加坡等TPP成員國向該等國家進一步瞭解,以釐清細節並積極爭取相關國家的支持,掌握第二輪加入TPP之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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