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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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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新聞稿

日期:98-11-10

行政院新聞局長蘇俊賓表示,行政院長吳敦義已委託賴素如律師,於今(10)日上午10時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對李文忠先生提起刑事誹謗自訴及民事妨害名譽訴訟。賴素如在訴狀中表示,李文忠先生一再以不實內容召開記者會詆毀他人,並藉由大眾媒體散播不實消息以獲取政治選舉利益,倘若本案未得以速審,將難收攸關國家社會法益端正選風之效。
律師賴素如表示,吳院長雖明知李文忠先生為選舉操作,本不想隨之起舞,因此要求其3日內提出相關證據,否則須公開道歉及更正。惟3日期限已過,李文忠先生既無證據又未公開道歉,吳院長為澄清真相捍衛自己的名譽,更為杜絕選舉期間各候選人以不實抹黑爆料之文化而詆毀他人,因此提出本件訴訟。
賴素如表示,本案之民事妨害名譽訴訟將求償新台幣300萬元,而所有求償將捐給南投縣在地貧困子弟公益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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