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今(27)日在行政院會表示,「菸酒稅法」第7條、第20條及第20條之1修正草案通過,主要將增加菸品相關稅賦,將各類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徵收新台幣590元調增為1,590元。請財政部妥善規劃,儘速完成此次修法後的施行日期、菸品管理的相關配套及宣導等事宜。
林院長指出,為避免市場失序現象,如非法囤積、走私菸品,或以舊稅菸品混充新稅菸品銷售賺取差價套利,請財政部及各地方政府加強查緝,妥善規範菸品識別機制。對於新制施行日後出廠或進口菸品,改換包裝或於包裝上刊印、黏貼識別標誌,應儘快落實,避免消費者辨識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