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日期:109-03-16

中華民國91年12月10日教育部台(91)社(一)字第91185261號公告。

中華民國94年9月7日教育部台社(一)字第0940111777C號令修正,自94年9月7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年6月17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1040067092B號令修正,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3月9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1070007441B號令修正,自107年7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1090029343B號令修正,自即日生效。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