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環境變遷快速等因素,造成公共設施閒置的問題,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以源頭防杜新增、加速活化兩個面向作為推動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工作的重點,並提供誘因鼓勵各項閒置設施之主管部會、地方政府發揮創意,共同推動閒置公共設施之活化作業。
本院工程會表示,目前列管中之109件閒置公共設施,其閒置原因以環境發展變遷占44件為大宗;設施性質包括市場、交通建設(漁港、停車場)、校舍等。針對既有之閒置公共設施,將運用活化平台加強輔導媒合轉型,並提供具體獎勵與誘因,協助縣市政府針對設施所在區位、人口結構改變及不同使用需求等條件研擬適當之活化策略,以加速活化。另為避免新建公共設施淪為蚊子館,未來將要求各級機關於研提興建計畫時,納入全生命周期之精神,一併擬具使用管理計畫,於事前務實評估,避免新增閒置造成投資浪費。
同時為搭配政府推動長照及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等政策,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偕同教育部協助各縣市政府加強推動低度使用的國中、小學校舍,透過盤點整合以釋放出來供老人照護、托嬰和一般正常學齡學童使用。此外,「大型使用率低之設施整合、調撥」也是另一個推動的亮點,為提高臺灣漁港資源使用率,將邀集相關部會,研議整併或釋出資源,結合藍色水路及近海濕地等遊憩資源,發展濱海觀光產業,以帶動區域觀光,活絡地方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