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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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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正名平埔原住民身分

日期:105-10-07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林政務委員萬億於今(7)日邀請學者專家研商平埔族群民族身分及權利相關事宜,獲致初步結論:為回應平埔族正名訴求,落實歷史正義,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的方式,認定為「平埔原住民」,並依其客觀需要盤點現有資源,設定期程逐項檢討,儘速檢討修正相關法規,以逐步回復平埔原住民族權利。

行政院表示,平埔族群歷經20多年的正名訴求,多次的政黨輪替,一直均未獲政府正視其民族身分及權利。本次會議研討結果指出,政府過去推動原住民身分認定制度時,未能充分考量歷代殖民政府、社會結構改變等歷史因素。因此,為回應平埔正名訴求並落實歷史正義,林政委聽取學者專家意見後決定採修正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的方式,認定平埔族群為「平埔原住民」。

原民會表示,為落實蔡總統105年8月1日承諾「檢討相關法規,讓平埔族身分得到應有的權利和地位」,已初步盤點原住民族權利法規約有272種,並將接續依照平埔原住民族客觀需要,設定期程逐項檢討,以逐步回復平埔原住民族權利。另為避免在轉型正義過程中造成族群衝突,將透過資源調配及差異性權益保障方式,達到族群間相互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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