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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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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揆:透過安檢及輔導補強等策略 強化建築物耐震程度

日期:107-02-26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關切國內建築物耐震安檢及補強問題,行政院長賴清德今(2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為給國人安心的家,政府已規劃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及輔導重建補強的重大政策,包括建物快篩、耐震評估、重建補強、階段性補強,以及金融協助等五大策略,預計4年期程,投入60億元經費,加強建築物耐震能力。
 

賴院長表示,台灣地震頻繁並造成重大傷害,例如今年0206花蓮地震、兩年前的台南地震,以及民國88年的中部大地震。每次地震國人都非常關心,均出錢出力,協助救災、震災及重建等工作。今天記者會主要是向國人報告目前政府的作為,並希望在政府及民間共同合作下,提高國內建築物的耐震程度。
 

賴院長指出,105年2月6日台南大地震後,政府已加快腳步推動相關工作,除由教育部編列180億經費,加上地方政府的配合款,總經費高達近3百億元,協助各縣、市政府學校校舍的補強或重建外,到今年為止,逾90%以上的公有建築物已完成耐震詳評。
 

賴院長指出,行政院規劃的具體行動特點包括,第一是以私有建築為對象,特別是提供公眾使用的私有建築,過去公有建築的初評已達99.1%,96.6%已完成詳評,且部分已完成補強或重建。第二是限定期程,以提高效率,今年要完成9樓以上私有建築物快篩,6樓以上建築物3年內完成快篩;做完快篩後,將依建築法要求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第三是提供獎勵措施,包括補助經費、提高容積率或金融貸款協助。
 

賴院長進一步指出,第四,過去私有建築不容易推動詳評,主要是若後續沒有完成補強或重建,可能使房價下降,影響民眾意願。目前政府規劃獎勵措施,包括耐震評估、規劃設計、施工及完工階段等均有補助或獎勵,且未來「建築法」第77條之1完成修訂後,將納入相關強制作為,要求建築物的補強或重建。
 

賴院長強調,上述相關作法都是過去沒有的,行政院經過多次討論、跨部會盤點,規劃經費及修定法律,希望有效解決相關問題,也期待社會能夠支持,共同努力推動。
 

內政部長葉俊榮指出,為有效推動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維護公共安全,內政部已修正發布「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將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也納入強制耐震能力評估的範圍,凡是在88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建照的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如旅館、醫院、百貨公司(商場、量販店)、運動休閒場所、電影院、學校、社福機構等屬同一所有權人,樓地板面積累計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應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
 

葉部長表示,至於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執照的建築物,其類型在6層樓以上,需檢查結構是否具有軟弱層;另5樓以下建築,「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已公布施行,呼籲各界能夠針對危險房屋進行改建。
 

葉部長指出,為主動篩選出高危險疑慮建築物,將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88年12月31日前興建,一定樓高的鋼筋混凝土構造建築物辦理建物快篩,其中去(106)年已先針對12樓以上約9,300件建築物進行快篩作業,今年度將擴大至9樓以上的建築物進行全面的清查,並規劃於3年內完成6層樓以上所有建築物快篩作業,預估107年至109年將辦理2萬7,000件。
 

葉部長強調,未來有軟弱層的建物如無法立刻改建者,將優先輔導進行階段性補強,後續再透過全面補強或重建,讓建築物達到「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目標,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於強制耐震評估及強化建築結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已完成修正並公告,「建築法」第77條修正草案俟行政院審議後,將即送立法院進行修法程序。
 

今天陪同賴院長出席記者會包括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政務委員張景森、吳澤成,以及內政部長葉俊榮、次長花敬群。

  • 20180226「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記者會2  共2張
  • 20180226「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記者會  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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